假設妳和另外兩個女生住一起,家裡卻闖進一個強暴犯,他打算強暴你們三個,但實際上,他只能控制住另外兩個,你有機會逃脫求救;這時候,妳的目標應該是什麼?留在現場盡姊妹情分,一起被強暴?還是暫時只好先拋下她們,因為求救更重要?

   

    目標決定後,要怎麼做,就容易多了。

   

    妳會有這麼多糾結,就是因為妳自己目標不清楚,你也不知道要戰還是要逃,又覺得逃走對不起遺留者,卻也清楚留在現場,只會多一個受害者,然後你就僵在那邊:想逃又覺不負責任,留在現場又不甘心。從最現實的角度看,留在現場,就只會有一種下場而已;而且說不定比那種下場更糟糕,說不定,你們三個都會死。

   

    如果你的目標叫做「我們三個有難同當,就算我本來不會被強暴,我也願意一起被強暴。」說真的我沒意見,有人願意地獄不空不成佛,很願意大家一起被虐待,很甘願讓受害者+1,也不願自己闖一條生路,要當臣服於大也狼狼的羊,說真的我沒意見;畢竟一樣米養百種人,有些人就是覺得,絕對不能拋棄隊友,也不敢轉進撤退;對於這狀況,我會稱讚妳情操可貴,雖然事實上我覺得這樣很蠢。如果你的目標就是要先出去求救,好儘快阻止這件事,那確實,就必須面對「拋棄她們」的責難,與「我沒跟她們同甘共苦」的倖存者愧疚感;但是,可能必須是妳先逃了出去,妳才真的救得了她們;雖然,妳一定也被需承受「當初拋下我們先跑」的質問,說不定友情到此結束。

   

    可是「大家一起被強暴」才成立的友情,算是有情嗎?災難既然已經發生,最該做的,不是管控這場災難,避免災難蔓延嗎?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妳的目標是什麼?

   

    留在現場的目標是什麼?現場多一個人被強暴,有意義嗎?你陪她們一起被強暴,有意義嗎?多你一個受害者,可以化解加害者的敵意?可以減少其他人受的苦嗎?減少受害者痛苦的方法,是多一個受害者嗎?這些問題的答案是什麼,妳一清二楚。留下來的答案,就是「多妳一個,也沒用。」

   

    留下來就只能抱在一起哭,搞不好最後還大家一起死,這是幹什麼?

   

    如果你的目標是「求救」,附帶目標是「敢欺負我的人?我烙人過來做掉他」,那麼,先拋下姊妹逃走,就是唯一的選項。因為現場就是必須有人逃出去通風報信,的確很可能最後被翻臉,可是如果事情的最後,是你們三個都被殺了,「活著被翻臉」,算是個很糟的結局嗎?

   

    妳當然應該要逃走,目前為止沒人逃,就是因為你們是一群虛偽的好人,自作多情的以為留在現場比較好,你們假設自己走了,遺留者就會被虐待,然後聖母情結發作,甘願留下一起被虐;其實這根本就是加害你要你相信的事情,加害者就是要你相信,「離開覺得對不起隊友」,然後他就可以利用你的罪惡感,一口氣強暴三個,到底妳為什麼要順從加害者的思路?明明多妳一個人,也只是多一個受害人

   

    妳之所以應該逃走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先前沒人逃走過,導致根本沒人相信自己可以逃得走大家給自己一個加害者最愛的框架,相信自己走了留下的人就會被虐,結果就是人人都被虐,加害者反而充分利用妳們的罪惡感控制妳們。妳之所以該走,就是因為妳必須要當個榜樣,讓他們看看「我逃出來,我過很好」你身後的這群羊,才會有勇氣跟著走。簡單說,就是如果這裡一直都沒人動,最後就是大家都被強暴罷了;但如果有個成功的範例呢?大家是不是才會知道「原來逃跑才對的」?

   

    當然,事實上,妳當然可能逃亡失敗啦。但是,失敗會怎樣?

   

    請詳列「失敗所必然導致的後果」,然後再詳細思考,事情之所以恐怖,到底情況真的很恐怖?還是多年以來,連「恐怖」,都只是妳們自己幻想出來的?會不會根本是你們的想像力,封印妳們的超能力

   

    去當個榜樣,去當個成功逃走的榜樣,自由沒那麼難,雖然,放棄自由,確實更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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