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是性慾的東西未必是性慾:有些人的性慾很強,男生還不至於遭受太大異樣的眼光,被視為「種馬」甚至還可以拿來炫耀;若是女生,而性伴侶又有複數以上,各種婊字形容詞就不計其數了。其實「看起來像性慾,不代表就是真的性慾。」荷妮認為「事實上,大部分有關性慾的現象,都與性慾毫無關係,那只是對安全感的慾望。《我們時代的病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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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吸引力,一開始是超越物種限制的。而對人類而言,性的目的,更不只是生育,還包含討好、連結、撫慰、歡愉、權力展示、也可能是焦慮的變形、或對安全感期望;因此越是不安,越是自覺沒有價值,越是無法用常態的方法自我實現的人,性慾可能反而愈強;佛洛姆也認為:「一個自覺不安的人,急需向自己證實自己的價值,向別人展現他有無比的能力,或在性慾方面壓倒別人而使自己處於優越地位,他便容易產生強烈的性慾。他會自然的覺得慾望是因為身體上的要求,實際上卻是心理的需要《自我的追尋》」荷妮與佛洛姆都認為所謂「強烈的性慾」只是外在表象,真正的需求,是心理層面的匱乏——可能源於不安全感,可能源於自幼未能建立安全依附所導致的焦慮,當然也可能來自禁忌引發的暗示——要是父母的教育方式就是「你穿這樣出門會被強姦」,這孩子長大,是會受到禁制?還是存心突破限制?還是兩者全選,並且因此感到罪惡和矛盾?

   

    「性」不失為逃避現實的好辦法,「縱情酒色」是自古以來最被普遍運用的焦慮/壓力轉移法,只是大家通常比較注意「酒鬼」,而比較常忽略「性癮」。畢竟喝酒的曹操是梟雄,醉酒的李白和陶淵明是詩仙,可是無論英雄好漢或貞潔烈女,一旦被貼上「縱情聲色」的標籤,好像就「那個」了點。其實性不但是生命展現最直接的表現,也是最趨近於死亡的體驗:洛伊德認為「力比多獲得的完全滿足,而使緊張的時刻降低——具有一種根本上的自我毀滅性格,而且引致死亡的趨勢。(《超越快樂原則》」所以,那些被指稱「淫蕩」的人們,真正的欲求,可能根本不在於「性慾」本身;只是性愛恰可逃避現實、可以減緩焦慮、還能而滿足死本能的慾求。在這樣的情境下,性是權力,也是工具,是「解除更大憂患」的手段。至於性對像或性次數,其實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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