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小時的劇情很有張力,後面就開始變成家家酒了;賣房子業務被打臉要表達什麼?家樂福主管得知小靜媽有思覺失調症之後的後續是什麼?小靜爸新組成家庭,小靜那個「年紀相差很近的爸爸婚外的弟弟」就這樣沒戲了?這段婚姻的失敗「可能」和小靜媽症狀是有關係的吧?有可能是爸爸的劈腿造成媽媽的症狀發作?可能是媽媽的高情緒表達(批評性言論、敵意、情緒過度涉入)造成爸爸的劈腿?可能以上皆是?這些都不用作交代就結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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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部片子是要告訴我們思覺失調症和感冒一樣,吃個藥控制就會好,頂多可能會把房子燒掉,大家只要站在他們的立場想,所有問題就會迎刃而解,是這樣子嗎?

 

至於口白這種老問題就不說了,不出聲,可能都比較好看。賈靜雯的眼神,也真的辛苦了;王淨的演技也真的很棒。但是看完這部電影,你會更懂「他們」究竟怎麼了?他們自己和他們的主要照顧者應該怎麼辦?我們到底鬆動了標籤貼還是反而把標籤貼更緊?答案可能都還是「不知道」吧?

 

「瀑布」的結局,其實滿沒意思的,如果鐘導的招牌就是黑暗,幹嘛要變陽光呢?結局停在「媽媽送小孩搭公車」其實就可以了,非要讓女兒去溺水,這段劇情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如果「女兒溺水」這件事,完全是妄想,而電影結局也沒告訴我們「媽媽終於可以成功分辨哪些是現實,哪些是妄想,並且可以自立切割現實與妄想」,那麼這個結局,就根本沒意義(因為這表示在結束前,媽媽還分不清幻想與現實)。如果「女兒溺水並且被救」是事實,那多演這一段幹嘛?演到兩人可以好好相處,不就結案了? 如果「女兒溺水並且已經真的死了」欸,媽媽才剛恢復人樣,就把女兒賜死,有必要這樣搞劇中人嗎?

 

 

在我看來,如果「女兒溺水」是事實,則女兒已經死了。因為物理上,人不可能跑贏水;而且她真的已經溺水了。從時間來算,從女兒溺水到救援團隊出現,至少1小時吧?那不就是說,如果女而是被救上來的,她還能衣衫完整的走(攙扶)出來?人在水裡泡個幾小時被救,應該是被扛出來或吊上去(可能沒錢演這戲碼)或被抬出來吧?還能用自己的腳走出來?這不是超人電影。

 

再說小靜媽接到電話時,那真的是老師打電話?還是幻聽的老師打電話?還是小靜媽的「瀑布的幻聽導致的幻想」?其實照那個水勢看,搞不好老師跟其他岸邊差不多20個,都已經一起下水了。如果新聞報導「救難員已找到部分遺體」為真,由於搜救隊出現起碼要以小時計,而老師打電話時,老師也表示根本也不知道女兒在哪裡,所以女兒的具體位置,不可能還在當初被沖走的位置,而應該是在「幾小時候」的位置,依照人類的野外求生能力,別說幾小時,其實幾分鐘後,小靜就已經走了。更何況看最後這張劇照,小靜的褲子已經乾了一部分,甚至衣服也不算很溼,還和同學魚貫走出來,這真的是落水剛被救上來的樣子嗎?

 

如果從影片的象徵手法看,小靜在媽媽煮湯時,就已經死了,功虧一簣、熄火(火苗被水淹沒)、火又點不開,都已經是很絕望的象徵,不需要再故作一個開放式結局。

最後還要挑剔的話,媽媽的負性症狀還會不會讓她有性慾?她的慾望與幻視裡看到女兒罵他必娶是不是關(是否就是她對自己的自我厭惡),都還可以演。真的與其安排那個女兒師生被水淹,還不如好好幫大家衛教一下.........

 

「瀑布」揭露家庭題的衝擊,其實還遠不如「陽光普照」;如果說「陽光普照」揭露的是「一個正常家庭,如何把小孩逼瘋?」那麼「瀑布」揭露的是什麼?「一個瘋了的家庭,如何恢復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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