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裂、否定、治理:家國暴力下集體創傷的餘留者們[1]

 

*本文出現的「精神病」、「精神症狀」、「受害者」、「同性戀」、「異性戀」、等等等詞彙,僅為客觀狀態的描述,不涉價值判斷。

 

其實精神病患就是一群違心要去適應文化要求,痛苦的壓抑內心慾望,竭盡全力為服膺主流文化的人,他們為此竭盡心力,以致顯露出病態。(佛洛伊德,2017)

本文為筆者碩論《失聲噤語:負傷前行的女性集體敘說》的延伸論述,該文已經詳述三位受創女性:深闇、煈與荊棘,心理創傷之由來,蹣跚前行的路程,與掙扎中的現況。作為延伸論述,本文不再細數三人的病理狀態,而以斷裂、否定、治理的存在處境,剖析這些主流文化中非典型受害者們,在主流文化下,遭遇的困境。

 

  • 斷裂:沒有過去未來,只有焦慮與敵意

 

台灣長期處於殖民統治,當政者以抹滅/醜化前朝的存在為要務;無論建物、宗教或政策,均難有延續性。人口主要來自移民,無論是經濟移民或政治移民,都不易產生一致的國家/民族觀念,而對生存保持高度焦慮。缺乏民族自信心,一方面壓迫/抹滅本土文化,另一方面唯恐落後,囫圇吞棗地吸納外來文化;最後造成每個人對內的焦慮,對外的敵意,交錯形成代間衝突。家族傳統失根,依附關係缺席,人人都難以安身立命,在不利的社會條件下,形成「基本焦慮」與「基本敵意」(荷妮,2019),弱勢者無可宣洩的焦慮與敵意,最終只能以攻擊性的病態,對待他人,與自己:

 

  1. 失根的家庭

傳統文化雖有諸多缺點,但若文化更新速度過快,新舊文化間無法傳遞對話,也無暇累積沉澱,則造成的傷害,會遠大於本有的「傳統」。三代家族所面對的社會環境問題,彙整表列如下(資料來源:訪談逐字稿)

 

時代背景

人格或心態

管教方式

心理症狀

性傾向

父母

二戰後至今

1935-現今)

國家/民族主義

戰爭、均貧、

思想管制

集體主義

恐懼匱乏

權威主義、權威性格、權力慾、施虐性格

囤積、競爭、

威權主義

(我有)

絕對權威

服從

暴力管理

歇斯底里

情緒管理

異性戀

封閉關係

父母

戒嚴至開放

(約1950-現今)

功利主義

經濟起飛

資產競爭

權威性格

焦慮、服從

功利主義

病態競爭

威權主義

(我有)

假民主

暴力管理

假我的形成

憂鬱

情緒管理

深闇與荊棘父親外遇,深闇母親外遇

異性戀

同性戀

封閉關係

個案

開放至平權

1990-現今)

解嚴、自由開放

(茫昧的)自由主義[2]

個人主義

疏離

自我實現

(我是)

習得無助

逃避自由

憂鬱

躁鬱

解離

複雜性關係

泛性戀

開放關係

 

 

短短幾十年內,社會條件巨幅變化,經濟由赤貧突然富裕,管教由集權走向放任,主流價值由集體走向個體,個人追求由「我有」趨向「我是」[3]。但積澱而成的家庭氣氛,不可能與時俱進。各世代三觀極端相反,觀點難以融通,怎樣過日子才算好的存在處境,更無從辯證。關係中各自的焦慮與敵意,勢必無可化解。三代家人的心理狀態,由恐懼匱乏、走向病態競爭的焦慮,再走向一生無望的疏離與憂鬱。

 

  1. 依附的斷裂

農業社會安土重遷,家族群體利益至上,生活重心以家為單位;解嚴後世代追求自由,認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經濟發展停滯下,功名利祿已欠誘因,努力也難出頭天,不如躺平。夾在中間的戰後父母們,一方面追求工商社會逐財源而居,另一方面卻繼承祖父母的集體主義。三方對於另外兩方,都感到被剝奪的憤恨,與「我當年如何,現在又如何」的委屈:

 

  1. 就祖父母而言:戰亂期間,基本需求滿足,已屬奢侈品,他們無暇顧及子女安全依附的需要。他們難有「不慈」的自覺,卻仗勢既有社會建構,怨恨子女「不孝」。
  2. 就父母而言:他們也抱怨自己的父母未能善盡照顧之責,甚至也否定祖父母的管教方式,但當他們自己身為父母時,發達的工商業卻促使他們逐利而居,孩子最需要建立依附關係時,他們往往從缺,最後往往直接複製其父執輩的管教方式,形成暴力的代間傳遞。
  3. 就案主們而言:他們知道自身有被愛的需求,但父母不是為了搶錢而不在家,就是為了自身的情慾而不在家。儘管物質生活豐沛,但感情的矛盾,無疑最大:因為這年代的父母不吝惜說:「我愛你!」並用豐厚的物質獎勵證明自己的愛;但缺席、否定、家暴等矛盾的表現,使孩子反而更難確定自己是否真實的被愛?不能確定自己是否真實被愛的焦慮,促使他們過早在「性」的方面,尋求肯定——只要有人要我(的身體),我就是值得被愛的。

 

 然而,過早開啟的性生活,過早的開啟了悲劇[4]

 

  1. 親密關係的斷裂

主要照顧者失能,正常依附未能建立,尋求關係/合一/好客體的本能,驅使案主們以自己的肉身,完成愛與被愛的目的。他們不知道的是——本以為網路那端的人可以交心,最終卻總是汽車旅館或荒郊野地。一次次失落後的結論是:「他們只想把我丟上床幹我(深闇)」。當然也有少數人,提出長期交往等「穩定關係」的需求。但這些關係,常是非正式的,

 

我們就是搬不上檯面的地下情人,

我們連前女友都算不上,

不過這一切也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吧,

什麼都想抓住,什麼都抓不住。(荊棘)

 

他們的矛盾在於:他們不相信人,卻拼命尋求人際關係;在人際關係中受盡折磨,因此更不相信人;但在沉靜一段不長的時間後,他們又更瘋狂的尋求人際關係……

 

關係的斷裂,形成對自身的恨,與對自己的否定。

 

  • 否定:不能成為自己的根源

 

毀滅性是無法實踐生命的後果。(佛洛姆,2015)

 

不能成為自己,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來源;案主們被精神症狀襲擾的人生,是一系列被否定的結果,他們的毀滅性,是逐步發展而來:被家庭否定、被學校否定、被社會否定、被自己否定。

 

  1. 家庭的否定

與其問家庭否定了什麼,不如反過來問,家庭肯定了什麼?

 

事實上在多次家訪後,筆者可以真實確認的「肯定」,僅有「她小時候很可愛(但是後來就歪掉了。)」——而這還是比較好的狀況,另外兩位案主,單純被當作家用提款機,沒被家人肯定過。在家人眼中,只有「可愛」與「乖」——換個說法,是「不找大人的麻煩」,是值得被肯定的,但無論成績多好、無論老師多肯定、無論拿多少薪水養家、無論在外人的眼中多麼優秀……孩子在家長眼中,不值得被肯定、不值得被誇獎、不值得被溫柔對待。當然,家長們也否定了孩子的精神症狀……

 

生活還是要繼續,孩子只有假裝正常,然而這正是讓他們痛苦的原因: 他們知道家人的不在乎;他們知道家人不會為了被霸凌/被性侵/被排擠的自己討回公道;他們知道案後家人會先去和施暴者和解,卻譴責自己「白白被人家幹」;他們知道家人對待精神病的鄙夷態度;他們也知道,就算診斷證實自己真的生病了,家長也只會指責,是另一個家長害的。

 

  1. 學校的否定
  2.  

 

如今學校會提醒老師們「某些同學因某些生理因素,必須在班上飲食」,而不會告訴教師們「哪些同學的哪些心理疾患,當如何處置?」[5]「隱私」是一個很好的藉口,教師們只能自學應對突如其來的意外狀態:例如,沒收一把自殘的刀,要繼續問:「你應該不止這一把?」;在廁所遇到恐慌發作的人,要自己包計程車陪學生就醫;當學生拿出紅色身分證,要自己知道怎麼應對。例如文本中出現亂倫或自殺事件時,不知不覺地戳傷某些同學的情緒時,還有當自殺事件真實發生時……對大學來說,這是「可以說」的事嗎?否定這些事的存在,這些事就不存在嗎?

 

以自殺[6]為例——學校處理自殺的方法,是假裝沒發生,以免人心惶惶,以免影響招生。對於校內自殺事件所產生的各種揣測與雜音,既不肯遏止,也不願以正向態度教育,教育心智已經成熟的大學生。不能防範自殺於未然,又不能哀悼/教育於事後;部分執法人員,甚至還對其他學生造成更大的傷害[7]。最後自殺事件,就成為不健康的都會傳說,幾乎每間校園,都有相關靈異故事存在[8],這樣的流言,成為另一種「統治」。

 

  1. 社會的否定

表面上,文明社會對於異己者,似應更有包容性。實際上所謂文明,或許僅是以「文明」的方式,體現對異己者的否定。身心受創的案主們,會發現他們在社會上,屬於被否定的一群:警察不認為被強暴後一起住溫泉飯店的案子,屬性侵案;憂鬱症等精神病患,只要兩年內有確診紀錄,除了壽險、癌險,保險公司通通不願保。至於在工作方面,他們要怎麼解釋好手好腳的人,為何不能當社畜?他們不同於主流價值的「性道德」[9]與價值差異,要怎麼對別人解釋?

 

進入社會的案主們發現,不止他們的行為,觸犯社會禁忌;這個「文明」社會,也沒有多少適合自己的工作:他們禁不起過長的工時,無法承擔過大的心理壓力,死亡傾向強大的他們,在宣傳愛生性的工作場域中,只能選擇閉嘴;而過強的性魅力,總是成為工作場域的不定時炸彈[10]

 

我們的工作場域,還沒有文明到「接納」這些工作效能低落、時不時陷入情緒低潮、發作時抱著垃圾桶嘔吐痛哭,當工具人不堪用,卻是足以成為團隊內破壞平衡的所謂「綠茶婊」,而當團隊內有這樣尤物時,一般團隊,到底會開除禍根?還是禍水呢?

 

  1. 自我的否定

家人不可靠,學校不可靠,親密關係不可靠,盡力付出一切卻從來無法被接納,無法在關係中證明自己值得被愛的人,只會覺得自己被全世界否定。被他者的否定,最後匯集成對自己的否定——一切「沒關係」、「無所謂」,貌似雲淡風輕的論述,包裝的是對世間的絕望。不相信自己會被愛,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最後展現出貌似矛盾的行為:濫性與自殺——乍看之下,受過性侵害的人,應該會逃避「性」,被生本能驅使的有機體,應該會逃避「死」。他們卻成為別人眼中「隨便」、「很亂」、「誰都能從她們身上撈到好處」的女生,但是「只要感覺對了,就可以上床(煈)」,並不是情慾自主,只是徹底的自我放棄,與死亡本能的蠱惑:

 

「我知道怎麼辨識戀童癖,我會走到車站,辨認出誰對我有意思。」

「你不怕嗎?」

「一個想死的人,會擔心危險嗎?(深闇)」

 

  • 治理:統治的需求,與自動化地服從於統治的需求

 

什麼是「治理」?治理,就是把人,當牲口管理。西方的基督教的教導者是「牧羊人」,東方的政治家管仲,則寫了《牧民》。其實,傳統的「治理」,就是把人當畜生或非生物「處置」。現代社會的管理者主要來自人民,而人民又是被當作牲口養治理大的,所以現代社會的治理,就是牲口對牲口的管理。然而,既然精神病是過度用力的符合社會規範,以致超出自身限制所致,所以社會對於個案的治理,可以說是……牲口對於「努力成為『人』而失敗的『異類』」的管理。

 

本文不否認社會建構有其存在的價值,治理亦有其必要。但是當家庭、學校、社會,僅把「人」視作工具、數字、棋子、只看效能,並僅以「正常人」作為「人」的唯一標準,人,當然就難以成為「人」。以下摘要案主在「正常社會的治理下」,遭受「正常」的壓迫與質疑:

 

當權者欺負弱者,性平調查小組有三個法律系,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會議上開口閉口法律法律,欺負沒有法律知識的心理系,「你這個(報案三聯單)為什麼有影印痕跡」、「找麻煩」、「(為什麼要找外人)施壓」?「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口說無憑,拿診斷證明來啊!」會議記錄被「選擇性」「記錄和經過篡改」,我只好請求教育部聽原始錄音檔。我請OO辦事處幫忙溝通,被我的(學校)心理師罵,「我們是宗教學校,要學會寬恕」。

 

簡言之,當耐性耗盡,餘留者們就是正常人眼中「找麻煩」、「不知道在想什麼」、「不懂感恩與寬恕」、「為什麼你要和別人不一樣」的麻煩製造者,儘管實際狀態是:光是會議逐字稿,就已經能讓案主體驗到國家的暴力(國家的正義)遠在加害者之上——加害者至少不會要案主反覆確認會議記錄是否正確,但「正義」在過程中的粗暴,就足以使餘留者們放棄。

 

  1. 家庭的治理

家庭本身就是最基本的統治單位,當家庭本身,以愛為名的施虐-受虐關係實行統治[11],任何雙方關係間,都是施虐/受虐的組合:當爸爸是施虐方,媽媽就是受虐方;當爺爺是施虐方,爸爸就是受虐方;當表哥的爸爸或媽媽是施虐方,自己爸爸或媽媽就是受虐方;當爸媽都是施虐方,孩子就是受虐方。然而問題不僅在於施虐-受虐如此普遍,問題在最後案主們「習慣」這樣的治理。

 

餘留者們為何「習慣」處於互虐的治理?因為這樣的情境雖然痛苦,但這卻是他們唯一「會」的關係模式。每個人都質疑過案主:「你自殺這麼多次,為何家人沒發現?」「他強暴你,你為何還和他一起去住溫泉飯店?」、「只要逃走就好了,你們已經經濟獨立,為何不逃走?」「為什麼不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僅以這兩張案主的「屋、樹、人」投射測驗,說明他們發展的侷限;他們的手呢?腳呢?眼睛呢?耳朵呢?為什麼樹被鋸斷了?為什麼手腳都不見了?為什麼人沒有耳朵房子沒有窗戶?這樣的他們,他們能逃往哪去呢?

 

  1. 「課程」的治理:

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大多數孩童都具有某種程度的叛逆性,因為外在世界阻隔了他們自身的發展,也因為他們處於弱勢,不得不屈就於這些衝突,教育實踐的基本目標之一就是消除這種抗拒式回應。(佛洛姆,2015)

 

教育的目的,用荀子的說法,是「化性起偽」[12],用佛洛伊德的說法,是以超我去壓抑/昇華本我,用佛洛姆的說法,是「消除孩童的叛逆性」。簡而言之,無論東方西方,教育的目的,其實是(先)消滅孩童的抗拒,好讓大人用「正確」的道理,引導本我/禽獸/快樂原則,走向「文明」的道路。或者說,好讓大人完成「治理」。那麼,大學教育呢?

 

對很多學生而言,大學是最後的庇護所;讀大學,可以理所當然的脫離原生家庭。不過當很多人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心理議題,而選填心理系,他們會發現課程並不是為自己設計——即使貌似「自主」的大學,課程也逃不過「被統治」——站在案主的立場,他們為了解決自身的疑惑,努力接觸他們認為可以解決/解釋問題的學問;但是站在國家治理的觀點,大學存在的目的,是為世界工廠提供「即戰力」;所以治理的目標,是學校本身的生存[13]——當學校廣告與生存的指標是考照率,課程設計的目標,就是「如何提高學生的考照率」。於是在案主所處的學校,學習成為弔詭之事:大學加研究所讀滿七年,可以「沒」讀過任何心理學家的專書,幾乎沒有以學派為中心的課程,甚至也沒有哪位學者「專人」的課程;儘管每位老師都會強調心理學背後哲學、語言、文化的重要性;但事實上,哲學系所早已停招,文學院也已裁撤,外來刺激不足;一個「學派」,可以兩週帶過,這種學力上的損失,是自修可以彌補的嗎?

 

想要解決自身心理問題而就學的案主們,最後會發現,知識偏重於操作,終究沒辦法學到想要的本質。到最後,大學提供的,只是消極的庇護所,與正式離家的過渡空間。她們終究還是以自己的肉身與世界拚搏。「應用」類的認知,沒有改變她們內在的驅力,知識本身,終究沒有「轉識成智」

 

  1. 「正常」的治理:禁忌、科學、無名的權威

 

本文所謂「『正常』的治理」,不是指「治理的常態」,而是「正常」對「異常」的壓迫,比方說: 古代懷孕是正常,不孕是異常;異性戀是正常,同性戀是異常;到如今,同異性戀都被視為正常,卻一起認為無性戀不正常,或小孩的哭鬧才是「不正常」……。這類壓迫,不需要前述具體、成文、有負責人的治理,它更可以是更有無形、不成文、沒有法定負責人的治理。這種治理的影像範圍更廣、影響時間更長,而且,找不出治理者是誰,它以流言、耳語、八卦、科學、「無名的權威」[14]展現其影響力,使案主必須自我噤聲,自外於世界。對案主而言,讓他們無法光明正大存在的「異常」禁忌,包含:

 

  1. 創傷禁忌:「正常人」往往不知如何回應餘留者,也很難以不批判、不建議的方式應對,故做的善意,更顯得傷人。說出創傷經驗是自找麻煩,還要反過來照顧「正常人」的情緒,最後使乾脆閉口不說。
  2. 家內亂倫禁忌:如果是我主動說要的,我不是「理想的受害者」,我該怎麼說?
  3. 複數性伴侶與開放式關係的禁忌:如果我可以和每個人握手,為何我不能和每個人做愛?
  4. 性侵禁忌:如果我已經習慣了,甚至已經發展出自己的對應模式,我該說什麼?
  5. 如果我已經習慣被強暴,並且習得該如何反抗?或學會如何在反抗失敗後為自己爭取交換利益,大家「應該」怎麼看待我?
  6. 其實我是個精神病的禁忌:如果我就是個精神病,我是不是就「必須」被治療,或必須長得像個精神病?我一定要「正常」才是個好人?或是我必須病得和手冊都一樣,才是個好病人?
  7. 難道我不能以「我」的狀態,不被干涉的活著嗎?

 

禁忌之所以存在,原始的目的,在於保護弱小與重要人物(佛洛伊德,1976);但基於人類本身的自戀、盲目與仇恨他者,這種「保護」,會在人為操作下,成為隔離「他者」,與壓迫他人的治理工具。但是,我們是不是該追問,「正常」又是什麼?

 

「正常」其實只是極低的單一標準,馬斯洛曾反諷道:「『適應良好的人格』這個概念,為成長的可能性,加上了一道低天花板,母牛、奴隸和機械人一樣可以適應良好。」(2020)無奈這最低標準,往往治理的唯一標準,而這一道低天花板,卻又並不是人人都能適應,佛洛伊德(2017)感嘆「每個人的承受力其實都有其限度,一旦超出承受範圍,其體質就無法再適應文化要求。我們社會要求所有人遵循共同的文化準則,有些人的體質可以讓他們輕鬆遵循,有些人卻要為此做出很大犧牲,這本身便極不公平。」不正是餘留者們的人生寫照?

 

老子在兩千餘年前總結出一套善意自我異化的規律:「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故久。(五十八章)」意思是「正」會成為奇變;「善」會流為妖異,所有事物,都有從內部自我毀壞的趨向;而「正/奇」與「善/妖」之所以逆轉,在於我們執著於唯一正常的標準:「天下皆之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第二章)」,當「天下皆執」於某個美/善的標準,「惡」與「不善」,卻正是被「正常」標準逼出來的。

 

老子的看法是,人成為壞人,是因為他想成為好人;佛洛伊德的看法是,人變成精神病,是因為他想成為正常人。當「精神病學成為操控人格趨向的工具(佛洛姆,2015)」我們是不是該坦承,唯一的「正常」,是「人之迷,其日固久」,我們自己,才是最可能用我們的「正常」壓迫「異常」的嫌疑人?

 

  • 結論:我們還沒建立一個把人當人看的社會,當我們還執著於「效益」

 

最後,當我們大家齊聚一堂時,我們正施予案主「理論」的統治;正如我在論文中試圖以佛洛伊德-荷妮-佛洛姆一脈的理論基礎,解釋案主所經歷的一切;各位也試圖以各自熟悉的理論,企圖解釋/說服我與「我們」的一切。但無論是解釋、詮釋、澄清或說服,我們恐怕只是在「客觀」的學術要求下,努力抽離自己,故做客觀。在學術圈裡,我們越來越不敢以生命相見,取而代之的是各種艱澀的理論取向;我們試圖告訴別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看法,我的背後,有一套偉大的理論,證明我是對的」。當我們都以某種理論包裝自己,解釋他人時,我們忘了,「理智化」也是一種防衛機轉,防衛我們的無知與自以為是;畢竟比起真實的感情,我們更願意逃避到理智的盔甲下,以理論統治世界。

 

可是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敢對他人坦承,卻要求我們的案主對我們坦承;我們渴望案主們誠實,我們卻施以各種「技巧」、「手段」、加以「操弄」,那麼我們所謂的「科學」,何異於我們批判有加的「封建統治術」?如果我們的案主知道我們正在那麼做,我們的案主,會如何看待我們[15]

 

從分析的角度看,我們對理論的崇拜,如同幼年時,對全能父母的期待。成年的我們,只是以「全能的理論」取代「全能的父母」。而當我說「從分析的角度看」時,無疑我還是自動化的掉入「『理論』的統治」。

 

希望在會後的討論,我們可以暫時跳脫理論的統治,回歸身為人類的正常感情,我們已經被理論統治太久了,應該要有些真情流露。

 

五、後記:「說」的重要

 

20227月,我的碩士論文口考通過後,案主深闇,做了這樣的一個夢:「我發現自己確診,趕快通知所有我覺得應該通知的人,包括我的房東,他說要來看看,不知道為啥,還帶了三個小孩。我待在床上,他們窩到我右側地板,地板上還鋪了被子跟枕頭蠻好窩的。然後我本來明天有跟15跟學妹約,不知道為啥,今天學妹們已經先到我家,還窩在床鋪左側鋪好被子跟抱枕的地板,我說我確診了後,安安還爬上床抱我說『我不怕,姐姐不要擔心什麼的!』然後學校有什麼活動,也不知道為啥也跑來我家,我就喊說:『我確診了!不要過來!』但沒人聽到,他們繼續,415不知道啥時跑了出來拿給我一個大聲公,我就大吼『我確診了!』他們才嚇跑。」

 

「說」有什麼用?或許這個夢境,就是整段過程後,案主的答案。前一篇論文,就是餘留者們的大聲公,或許我們都可以成為那個拿出大聲公的人,讓原本「沒人聽到」的聲音,可以「大吼出來」,嚇醒這個還沒做好準備的世界。

 

參考文獻

卡倫・荷妮(2019)我們內心的衝突台北:小樹文化

卡倫・荷妮(2019)我們時代的病態人格。台北:小樹文化。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2004)朵拉:歇斯底里案例分析的片段。台北:心靈工坊。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2017)性學三論台北:華茲出版

宋文里(2018)重讀佛洛伊德台北:心靈工坊

李澤厚(1996)我的哲學題綱台北:三民書局

阿德勒(2020)個體心理學講座。台北:商周出版。

埃里希・佛洛姆(1944)生命的展現台北:遠流出版社

埃里希・佛洛姆(2015)逃避自由。台北:木馬文化。

埃里希・佛洛姆(1969)愛的藝術台北:志文出版社

馬斯洛(20220)動機與人格。台北:商周出版。

 

[1] 佛洛伊德《朵拉》(2004):「他是餘留的一個,因為他展現了一個被禁抑的發展的特定階段。」本研究的三位個案的人生,都在創傷經驗後,被定格在某個歲數;其精神症狀,則來自該次創傷的餘留;此名雖然符合個案特徵,卻未盡符合案主們在社會建構下,無處可「說」的心理現實。

[2] 九零後的案主們,天生就處於自由主義的環境下,但「自由」又區分為「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雖然案主們「自然的」追求自由,但這種對於自由的追求,究竟只是「自然的生物行為與他然的從眾行為」,或是「自覺的參與與實踐」,亦有討論的空間。本文僅以「茫昧」表達追求自由的「潮流」中,亦有可辯證者。

[3] 依佛洛姆《生命的展現》:「我有」意指併吞、佔有、侷限、囚禁、「一切事物成為我們貪渴的目標:日常生活所用之物、財產、儀式、善行、知識與思想。這些事物的本身未必『壞』,但它們卻會變壞:即是說,當我們執著於它們的時候,當它們變成束縛自由的枷鎖時,它們就阻斷了我們自我實現的道路。(頁79)」「我是」則意味「真」,「就是生命、行為、誕生、更新、傾洩、流溢、富饒、與我執和自私對立。是生命的豐沛展現,而非現代意義的『忙碌』。是一種沸騰的過程、是一種生育的過程,是一種『在其自身之內又超越其自身的流動復流動』的東西(頁81)」

[4] 深闇最早的性經驗,12歲,主動與哥哥發生;小六遭性侵後,瘋狂約砲。此後的親密關係,難以區分合意性交或性侵。過早開啟的性經驗使其具備遠超同齡女子的性感特質,也成為日後一再遭逢爛桃花與性侵的主要因由。類似的狀態,另二位個案亦雷同。

[5] 筆者待過10間以上學校,只有輔大對於班上身心症狀的學生,做過明確的說明。這樣的比例,顯然是不符合現實的。

[6] 就筆者所知,部分高中職對自殺的處理,比大學端公開、透明且合理。

[7] C大學發生學生跳樓事件後,承辦員警要求宿舍工讀生調閱監視器畫面,導致該生最後直接目擊畫面中墜樓的經過,這樣的替代性創傷,正是從業人員知識不足所致。

[8] X大學生翔在自殺後,校方幾乎沒有後續作為;同系另一位同學,數度表示在夢中遇見翔,邀她一同赴死,自殺意念大增;關係人或現場目擊者,也未曾接獲事後輔導等相關通知。

[9] 佛洛伊德認為「自然的性道德」與「文明的性道德」本有衝突,但若不以社會建構的「品味」做價值判斷,絕大部分的性傾向,其實都不奇怪。但是在現實世界中,不符合當時社會規範的性品味,總是禁忌。

[10] 下文逐字稿的狀態,是案主在工作中屢次遇上的困擾:「前略)一出來就貼近我,說一些奇奇怪怪的自以為很撩妹的土情話,我從頭到尾都跟他說我不愛你,我不喜歡你,我不要(跟你做),但他完完全全就是活在自己世界,還說他這麼愛我,我也該愛他,還有什麼我跟他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他就是為了找到我,要我幫他生小孩阿之類毫無邏輯可言的垃圾話,然後還一邊強吻我一邊脫我衣服,我因為手受過傷所以掙脫不了他,僵持之下衣服被他脫掉,他還很興奮的盯著我說我的身體引起他的反應之類的話。//後來他看我一直縮在沙發裡就強硬地把我抱到床上,我從頭到尾都跟他說不要,住手,我不喜歡這樣,夠了,他卻無視我的話一直靠近我、制止我試圖逃脫的舉動,他的力氣很大所以我一下就被他壓住抓回來,我中間一度害怕到落淚,而當我落淚的時候他的行為有瞬間收斂一點,所以我以為示弱能夠脫身,然而卻否。//後面他甚至一度威脅我若不配合要對我動粗,然而我被他消磨到開始生氣了起來,想說動手就動手,我等下就出去報警,於是我態度也開始強硬了起來,使勁跟他拉扯試圖穿回我的衣服,用腳踢他,踩他的陰莖,這反而制止了他的行為,我開始掌握了主動權,我要他退後就退後,坐下就坐下,甚至在他拉我手去碰他的時候,我非常大力地使勁抓了上去,這種攻擊行為反而使他冷靜,我後面甚至掐住他對他說踩著就硬的廢物雞雞有什麼資格幹我之類的話,他感覺後面理智就回來了一點,比較能控制住自己了。 //於是我離開他去旁邊穿好我的衣服,他在我動作途中還試圖威脅我回去配合他進行性行為,而我態度很強硬地說我就是不要,我討厭不尊重我的意見的人,要建立關係我也只找會完全聽從我的話語的對象,後來他就帶著怒意有點對我服軟,甚至在我將要打開房門走出去的時候對我說他開車送我回去,但要我先回去抱他,我知道之後還有跟這個人見面相處的可能所以我不想鬧太僵,所以我叫他先穿好衣服後我有安撫性的抱了一下他,後來他也就開車送我回到見面的地方。隔天醒來有看到他發了一堆毫無邏輯可言的垃圾訊息,我也是簡短回了「不過是一廂情願的自我滿足而已,你最好收手。」

[11]佛洛姆《逃避自由》,頁186: 「施虐傾向者的明確地表達「愛」著那些他自覺可以支配的對象,不論對象是妻小、助手、服務生、甚至是路邊的乞丐,他都能存著『愛』的感受,甚至感激之情。他或許會覺得是因為實在太愛對方,所以才會想控制對方。然而真實的情況是:他愛他們是因為支配了他們。」

[12] 「化性起偽」的「偽」,並非「虛偽」,而是「人為」。依循子,人性等同動物性,必流於惡,唯有透過教育做人為矯正,才能轉「化」動物性為善。

[13] 本文所指的「學校」,是案主們當年選擇就讀的學校。

[14] 見佛洛姆《逃避自由》。

[15] 關於這個問題,佛洛伊德在〈對傳移愛的觀察〉中說道:「不能再玩謊言和裝模作樣的把戲。雖然平常的治療師很難免於如此,還有,倘若治療師確實帶著真心誠意,而仍要使用那些權宜之計,他很可能就會出賣自己。因為既然我們要求患者嚴格地遵守真誠原則,我們自己偏離真誠的狐貍尾巴卻被逮到,我們就會權威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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