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以精神分析與存在主義學者的觀點詮釋《凱文怎麼了》,採取這兩個觀點的原因在於:童年創傷本是精神分析的關懷重點,至於本片的結局恰是伊底帕斯的弒父娶母;至於孤獨、焦慮、無意義的情態,則困擾著成人。《凱文怎麼了》關注的重點既是童年受創的問題,也是自由世界的成年父母,面對所謂「自由」所引發的的焦慮;至於暴力背後之所以生本能/死本能兩種力量強烈拉扯,起因便是貌似繁華的西方世界中,未能妥善安頓的客體關係,因此本組主要以佛洛伊德、荷妮、佛洛姆與羅洛・梅的觀點,分別說明資本主義社會中個體生命的難題、佛洛伊德學說遭誤解後造成的管教問題、親子間未能建立安全依附所導致的問題、母愛隱藏恨意的精神分析、與伊底帕斯情結的勝利,作為本文的論述依據。此外由於本文中諸多議題涉及心理退化,因此關於暴力與死亡傾向,本文主要採取佛洛姆《人的心》與《愛的藝術》,針對成熟的愛與不成熟的愛做說明。最後,另外由於凱文疑似有反社會人格,因此亦將反社會作為補充討論。

 

  1. 以有為是的資本主義社會

 

不加限制的滿足一切慾望並不能導致健康的幸福,甚至也不是快樂之路,甚至也不是導致最大的享樂之途。「作自己獨立之主人」這個夢已經結束了。(佛洛姆《生命的展現》)[1]

 

    現代人的問題,在「我是」與「我有」的混淆,資本主義主張財產私有,工業革命助長囤積性格,對遠古人類而言最大的「匱乏」危機,在現代人身上,其實普遍不存在。但匱乏的焦慮並未從心底抹除,財富集中讓資本主義的人們,陷入「以有為是」的惡性循環中——「我」之所以是我,究竟是因為我的人格特質?我的個人修養?我的勞力所得?還是我的擁有物?佔有物?囤積物?

   

    理想的生命狀態,是「我是」與「我有」間取得平衡,我既擁有富足的物質生活,我的生命情態,也能更新、傾洩、流溢、富饒。但凱文的家庭,恰是個「所有該有的都擁有,但沒人知道自己『是』什麼」的家庭,這個家庭擁有穩定的財產收入、獨立的別墅、每位家庭成員獨立的空間,被肯定的社會地位,在別人眼中,這是令人欣慰的生活;但這個家庭,卻沒有因物質生活的豐饒而帶來快樂。相反的,媽媽不懂如何當個好媽媽,兒子也不知道該如何成為個好兒子,爸爸扮演了社會期望的爸爸角色,實際上他是失能的,追根究底,在這家裡,沒人知道自己究竟「是」個什麼?

   

    因為他們只知道這是他們「應該」扮演的角色,而不知道「他們應該先成為他們自己」。

 

  1. 縱容:被誤解的佛洛伊德

 

在我能夠很接納的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卡爾羅傑斯成為一個人[2]

 

    不能成為自己,不能如我所是,也就不能成功的完成角色扮演;不幸的是在這起案件中,父母親卻因為自認對兒子虧欠,面對兒子的偏差行為,只能縱容了事。問題又在於西方文化對佛洛伊德學說的濫用,百年來西方文化的教養方式,恰從嚴謹壓抑的維多利亞時代,走向自由開放的「愛的教育」。受佛洛伊德的影響,現代父母深怕在孩童身上留下陰影,害怕小孩受到挫折,以致不敢採取合理的管教;這是對佛洛伊德的嚴重誤解——佛洛伊德固然認為大多數精神疾患來自童年壓抑與陰影,但他同時也認為,人類文明的進步,恰也來自反向行為與昇華等壓抑;雖然文明社會正是精神疾病的來源,但也正因慾望受到壓制、轉化,人類文明才得以前進。也就是說,佛洛伊德從不認為「縱容」是合理的管教方式,雖然他的個案多來自不當管教。

   

    社會建構理所當然的會限縮快樂原則,不當管教也會留下心理陰影,但我們不可忽略的是:「兒童如成年人一樣,能夠接受許多責備,假使他們覺得這責備是公平的、公正無私的、必須的或富有目的的。主要是他能確實感受到自己是被愛的,並且只要他感覺到這處罰是公正的。(荷妮《焦慮的現代人》)」[3]——孩童並非不能懲罰,而是要公平、合理、公正的讓他知道為何被懲罰;因為對任何人類而言,最糟糕的狀況,其實不是「懲罰」本身,而是「不公平的對待」。問題在於,在凱文的這個案例中,母親對兒子的偏差行為:像是把妹妹的寵物鼠殺害分屍、蓄意把妹妹的眼睛弄瞎,有任何合理的對應嗎?

   

  1. 恨小孩的母親

 

大部分的母親有能力給予『乳』,但只有少數母親能連『蜜』一同給予。為了能給予蜜,母親不僅必須作個『好母親』,並且要是一個快樂的人。母親對生命的愛和焦慮不安同樣會感染孩子。(佛洛姆《愛的藝術》)[4]

 

   凱文的母親之所以一直做出不合理的行為,因為他本身就是個恨小孩的母親;雖然在一般刻板印象中,母愛必然是普世價值,但臨床上,顯然不是每個母親,都有能力愛自己的小孩——畢竟真正的好母親,必須同時具備滋養的「奶」和溫暖的「蜜」,可是如果這母親雖然提供足夠營養的物質享受,卻不願分享心靈的溫暖呢?鋼鐵猴子和絨毛猴子,幼猴選了誰當媽媽?

   

    對小孩而言,如果最好的狀況,是母親愛自己;那麼「母親恨自己」和「不知道母親愛不愛自己」,哪個情況糟呢?

  

   知道自己被愛的小孩沒問題,他們可以產生安全依附;知道自己被恨的小孩,處境的確比較糟,但既然情境是確定的,他們也就能自尋生路。真正有問題的,是那些不知道「自己到底被不被愛」的小孩——如果母親真的愛他們,為何當他們需要溫暖、需要擁抱、需要鼓勵時,母親都不在?可是如果說母親不愛他們,為何他們總是可以獲得滿足的物質生活?對兒童而言,「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否被愛」就成了大問題,它足以導致孩子的邊緣型人格,這孩子可能會瘋狂的避免自己被遺棄(凱文則是瘋狂的表現自己不需要母親,但實際上他的屠殺就是為了交換母愛,所以「表現得不愛」應該算是反向)、展現了強烈的自毀行為、長期的空虛感、重複爆發強烈失控的情緒、壓力下的妄想(並付諸實行)……這些行為背後的根源,不是不安全依附嗎?

   

    母親捨己是希望潛移默化自己的孩子,但捨己的母親對孩子卻造成更大的的傷害,最後「捨己」不但沒有成為感化孩子的美德,反而使孩子更厭惡的自己的生活,因為孩子們不但感受到母親厭惡的情緒,而且因為過度憂心不被母親讚許,以致不願顯露出被人愛的快樂,結果「捨己的母親與自私的母親對孩子的影響並無重大的區別,事實上往往前者更惡劣,因為母親的捨己精神,使孩子對她無從加以批評。」[5]——母親究竟愛孩子還是恨孩子,敏感的孩子其實有感覺;當孩子敏銳的發現母親傳達「愛」是壓抑在表層下的怨恨,他們又會怎麼看待世界呢?

   

  1. 不安全依附,不確定的愛

 

    焦慮的最初來源是母親的排斥。(羅洛.梅《焦慮的意義》)[6]

   

    凱文的母親無法提供安全依附對母親而言,凱文是她充實生活的破壞者,她被剝奪原本自由的生活,被迫被囚禁在逃無可逃的親子關係中;這個新手媽媽越是想好好照顧孩子,越是透露她的焦慮。對於這個孩子,她沒有給予溫暖、擁抱、乳房,儘管她盡了最大可能,滿足孩子在知識上的需要;但除了愛的形式,卻沒有愛最基本的元素:主動關懷與尊重。那麼,凱文又如何對抗這個「拒絕給出親密關係的媽媽」呢?

   

    凱文是人人眼中的好孩子,唯獨對媽媽叛逆,他摧毀媽媽的教材、故意假裝學不會、在赴宴前故意先吃飽、把玩具弓箭射向媽媽;與其說這是搗蛋,不如說這就就是討愛——媽媽用「愛」的行為包裝自己的「恨」,兒子則用「恨」的行為表達他需要的是「愛」,不幸的是,兩人都只能持續錯過對方,就像當兒子好不容易讓媽媽參與自己的球賽,媽媽卻急著在球進洞後立刻離場……

   

    媽媽只是「有」完成媽媽的職責,卻不「是」個媽。所以,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孩子的反抗呢?羅洛・梅認為:「意志是從反對開始,從『不』開始,因為『是』早就已經存在了。然而這個發展階段的危機乃在於,父母可能會將此行解視為孩子的負面性格所致,而把孩子最初的『不』,視為衝著父母而來的攻擊性行為。」凱文的一再反抗除了討愛,或許更深層的因素是,他也想建立自己的自主性,但是在母親的把獨立視為敵意,父親的未能建立榜樣的情況下,他曾經試圖建立的自主性,最後是往死本能發展。

   

  1. 失能的父親,未能建立的超我

 

    那麼,父親又扮演怎樣的201501141807570386_420x600.jfif角色?

   

    愛的本質無差別,但愛的實踐有差別;父愛與母愛在實踐上,確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母愛是絕對包容的愛,無條件的愛;父愛則是有條件的:「你必須完成某些要求,才會獲得愛。」如果說母愛的基本功能在於提供安全依附,父愛的主要功能,則是超我的建立——佛洛伊德認為壓抑著本能快樂原則的超我,一開始就來自父親的規訓(其後來自社會的要求),那麼凱文的父親,在這起悲劇中,扮演怎樣的腳色?

   

    凱文的父親,就是個稱職的物質提供者,他與母親一樣,在表面上扮演「符合社會期待的好爸爸」,但也就僅此而已了,除了成為物質的提供者,與表面上盡到陪伴的義務,他沒有為凱文建立合理的超我。他既沒有發現母子間的對立衝突,當問兄妹心結發展至暴力衝突時,他唯一的對策卻是「離婚」。他不是一個生活行為的指導者,也不是道德價值的豎立者,並在家庭面對危機時選擇逃開,儘管凱文本身就有強烈的伊底帕斯情結,但父親選擇從親職中退出,卻不是凱文的勝利,他將父親的退出視同再次被拋棄——這也成為凱文在不久候弒父的動機之一。

   

  1. 死本能

   

    在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區別,不論是在心理上或德性上,莫過於愛死亡的人,和愛生命的人。(佛洛姆《人的心》)[7]

   

    凱文為何會犯下屠殺?我想我們可以回到「死本能」的觀點,基本上這是個死亡性格的母親,助長了兒子的死亡性格。

   

    什麼是死本能?死本能是一種可望回復平靜的狀態,以最常見的心態論,死本能的表現,就是恨——母親恨兒子,卻必須假裝愛他;兒子恨父親與妹妹,所以殺了他們。其實無論母子,他們呈現的共向,是對生命的恨:母親不因獲得愛情而感到救贖,不因孩子出生獲得喜悅,不因陪伴生命的成長而感到欣慰,不因與家人的連結獲得欣慰,她恨這一切,卻必須維持幸福的假象。然而她對生命的恨,直接影響了兒子,這位母親「母親對於一件好的可喜的改變,她卻一點不受到感動:她孩子生命中任何新的成長的東西,她都不注意。她沒有用任何顯明的方式去傷害她的孩子,然而,她卻慢慢扼殺了他生命中的歡樂,他對生長的信念,而最後用她的戀屍性性向將他感染。(佛洛姆《人的心》[8]

   

    佛洛姆認為,愛死亡的人,必然愛暴力。羅洛梅則認為「原魔」的終極形式,會展現再刺殺等暴力行為上。其實無論是「原魔」或「死本能」,本來應該都有機會往愛生命的方向發展,但是當凱文從破壞房間、到破壞聚會氣氛、到嫉妒妹妹的出世、和妹妹玩「假裝妹妹死掉了」的遊戲、到殺了妹妹的寵物、到把妹妹弄瞎的這段期間,他的行為完全沒被導正,他的犯罪意圖逐漸固化,他的暴力行為逐漸加深,而沒有任何人給他適當的導正,最後的大屠殺,也就成為水到渠成的事了。

   

  1. 伊底帕斯情結的勝利

 

    其實,凱文的人格特質,還有表演性格與自戀性格,對他而言,殺人不僅是重獲母愛的手段,他本身也把這場屠殺,視為一場秀;我們可以說,他其實本來就不在乎其他人,他的死本能(戀屍傾向)、他的戀母(亂倫)、他的自我迷戀,合併構成佛洛姆所謂「衰滅合併症狀」,犯案當下的凱文,因為戀屍所以暴力,因為自戀所以不在乎他人,因為亂倫傾向,所以無法自由的愛別人。

 

    最後,凱文一案,我們可以將之視為伊底帕斯情結的勝利:為了獲得母親的關愛,他一再擴大嬉鬧的程度、不斷設法與母親唱反調,期望母親用心參與自己的生活卻一再感到未曾被接受,最後事件終於往最暴力的方向發展:凱文除掉了「戀母」路途中的所有障礙,包含搶奪母愛的妹妹,還有打從開始就佔領了媽媽的爸爸。至於其他犧牲者,只是「換取」母愛所需要的門票——事情的後果越嚴重,媽媽就越在世界上被孤立;媽媽在世界上越孤立,她就越屬於自己。他的心思可以由最後的告白證明:「我本來以為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麼,現在我卻不清楚了。」他要的就是母愛,他要媽媽給他真正的、耐煩的、注入真正關懷的母愛;媽媽的始終不回應,讓他以為只要排除障礙,就能「交換」到被愛;凱文沒預料到的是,即使他最終排除所有預估中的障礙,他還是只換到機械式的面面,和機械式的擁抱。母愛對他而言,依然是「有」,而不「是」。

   

    本文的核心概念,是佛洛姆《生命的展現》中,「是」與「有」的相互辯證,作文本文討論的基調,並將「以有為是」的錯置,作為這齣悲劇的詮釋。其實文本也可以用客體關係論詮釋,畢竟所有當事人都面對惡劣的客體關係,無論母子,都沒能成功分化出成熟的主體。若再借用存在主義的觀點,所有人物無非貌似自由卻內心焦慮,一切看似合理的活動僅是為掩飾日常生活的無意義,他們住在一起的孤獨者,最後以暴力(死亡),消弭存在本身的困局……受限篇幅與能力,僅能採取一個較「順手」的寫法,其實這個故事如果用其他心理觀點解讀,必有亮點可看。

 

[1] 佛洛姆著,孟祥森譯,《生命的展現》:台北,遠流出版社,1994年,頁6

 

[2] 卡爾羅傑斯著,宋文里譯《成為一個人》:台北,左岸文化2014年,頁20

[3] 荷妮著,葉頌濤譯《焦慮的現代人》,台北志文出版社1977年,頁83

[4] 佛洛姆著,孟祥森譯《愛的藝術》;台北,志文出版社,頁74

[5] 佛洛姆著,孫石譯《自我的追尋》:台北,志文出版社2002年,頁140

[6] 羅洛梅《焦慮的意義》: 立緒文化,台北:2015年,頁181

[7] 佛洛姆《人的心》:台北,志文出版社1969年,頁31

[8] 佛洛姆《人的心》,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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