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天命」與「認命」兩詞中的「命」,內容不一樣。
在文人文化裡,「命」、「天」、「性」、「氣」是一字多義,有點像又可能根本不一樣的東西,先講「命」,命大約有3-4種意思:
- ——這時我們說的「命」,意思是「被椰子樹打死的機率真的非常低,但居的發生了,那就是一百憶分之一的機會被他遇上了。
- (或潛意識)的相信老天有意志力,會懲惡揚善;這時用的「命」,就有天意決定的意思,像逆境中的人很愛說的「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為什麼你老是遇上爛人呢?因為那是老天爺在考驗你,你只好認命了。
- 「冥冥之中,自有天數」——我們去算命,大致上算的就是這種「氣命」——我的主觀狀態和我的客觀條件相互影響下,我能走的軌道會是什麼?這個意義下的「命」,是一種無形但有強制力的力量。
- 道德意義的「命」:「五十知天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的「命」,既不是數學統計的機率,也不是含混意義或神意,而是「我命由我不由天」,透過自己的自我實踐,找到自己的「天命」,在這個意義下,「天」不是高高在上的上帝/人格神,而是我自己的努力,讓我覺得我自己這樣的存在,就是天意。
所以儒家講的「知命」,和道家講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用比喻的說法,儒家的「知天命」有一種和客觀限制對著幹的意味,像是一面努力跑到終點,一面發現「原來我的天命,是當個RUNNING MAN」;道家的「安之若命」卻是先承認客觀條件的有限,再設法於有限中,找到順適的生活方式;就像是雖然我在集中營裡面,但是日子還是要好好過,因為悲傷是一天,快樂也是一天。所以兩家雖然都在講「命」,但兩種思想背後的心理動力,其實完全不一樣。一個強調的是道德性的自我實現,知其不可而為之」,另一個則是在限制下,「知其不可而不為」。
然後最後節錄一小段文章,與各位自帶天命的俠客分享:
「你們肯定會產生這樣的印象:太固執己見,而且不太虛心,或者說得更文雅,我這人簡直是頑固不化。對此,我的回答是:一個人的某種信念既然是辛勤研究所得,他當然有權去堅持那個信念;何況,在研究過程中,我已多次對我觀點中的某些要點進行修改、調整,並代之以新的觀點。
一個經常改變自己看法的人,當然是不值得信賴的,因為他的最新主張也有可能是錯誤的。但一個堅持己見、從不讓步的人,又難免被人們視為固執或頑固不化!面對批評家這些自相矛盾的批評,除了我行我素之外,我還能做什麼呢?
我已決定以後將一如既往,仍根據我最新的經驗,不斷地修改或撤換我自己的理論。至於我那些基本的觀點,迄今為止,我還沒發現有更改的必要,並希望將來仍然如此。」(佛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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